Manpower outsourcing services
人力委外運用型態分析
人力委外運用型態分析
比較項目 | 直接僱用 | 人力派遣 | 業務外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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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權 | 歸僱主 | 歸用人單位,較能自主操控目標與進度 | 歸承攬者,發包單位可協調監督 |
人事權 | 歸僱主 | 100%歸用人單位並掌握昇遷、加薪、聘僱與否 | 歸承攬者,發包單位僅需成效管控即可 |
薪獎福利 | 薪資或依體制或依市場,雙方事先議定;獎金福利則依體制 | 由用人單位事先與派遣公司規劃好所有條件 | 由承攬單位全權規劃 |
人員認知 | 僱傭關係明確,人員認知上或屬正職、兼職或為短期約僱身份 | 向心力及歸屬感較不明確 | 僱傭關係明確,指揮管理與法規保障也清處,惟易生比較心態 |
費用額度 | 視薪獎福利規劃及法定僱主責任負擔而定,依一般國內企業之通例,其月費用約為薪水的1.4~1.5倍 | 依派遣人員薪資乘以雙方議定之固定倍數率,其費率高低端視雙方合約條件而定 | 依承攬範圍、運作方式、計費方式而有不同之報價;但其運作方式若與派遣相同,一般來講,費用比派遣高 |
成果品質 | 在直接由僱主指揮管理監督下完成工作目標,成敗進度自負 | 在沒有直接指揮管理下,無法承擔作業品質與成果責任 | 100%由承攬單位負起產品成果之成敗責任 |
費用給付 | 在薪水、提撥額或其他費用等發生時,由僱主自行支付即可 | 用人單位只需依出勸;加班等個人狀況審議妥薪水後,乘以費率給付費用;不能依成果品質等要求扣款或延遲給付 | 發包單位在檢視承攬單位依約定呈現之產品品質與整體成果後再行付費;若有不符標準者,則可自費用中扣款 |